2010年11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共拖欠226名员工510多万元工资。这些员工从安徽、河南、山东来,把车挂靠在该公司,平时的油费都由自己垫付,公司倒闭,他们的工资带先期投入都面临打水漂的危险。
因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镇海区政府多次组织协调,引导公司员工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法院也提前介入,对公司相关财产和债权进行诉前保全。
仲裁裁决生效后,法院执行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一方面前往宁波各家银行对该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名下存款进行扣划,对剩余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同时组织力量为该公司未收回的货款进行回收。在法院的积极努力和公司员工积极配合下,拖欠工资款项及时执行到位。为了消除员工疑虑,法院执行局法官放弃休息时间,多方协调促使公司和员工达成和解协议,尽最大努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通过集中发放,保证员工安心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