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地税局在做好日常税源监控的同时,强化对破产、转让等特殊业户的控管,对进入破产程序的“非正常户”实施有效的全程跟踪监控,防止税款流失。近日,该局成功追缴入库一破产企业所欠税款46万元。
2009年以来,平度市某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向平度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局积极与破产清算组联系,及时了解破产清算进度,及时向该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组申报债权,其中房产税8万元,土地使用税25万元,并派人在2010年3月19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主张上述权利,得到全额确认。 2011年2月 21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对该商场破产案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定:清偿欠缴地税税款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