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证券破产清算案结案
新闻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王纳
珠三角东岸新闻 深圳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近日已经结案,清算组已提请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也就是说,大鹏证券成为我国首家破产案最先结案的证券公司。
6月9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暨第四次破产财产分配会议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
本次会议主要听取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报告及表决第四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次债权人会议共有45家债权人出席,其中45家债权人同意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
6月27日,深圳市中院根据破产清算组的申请裁定认可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记者获悉,鉴于本案破产清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具备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破产清算组已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该案破产程序。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后首家进入破产程序的证券公司,也是全国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最先结案的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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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证券破产案是中国内地券商破产第一案。大鹏证券注册资本为5亿元,后增资扩股到15亿元。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鹏证券资不抵债金额达27亿多元。2006年1月24日,大鹏证券被深圳中院宣布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