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保障准备金,让员工吃上“定心丸”。昨天,记者从瑞安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出台企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安排1000万元设立企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用于帮扶因企业主逃逸或资产一时无法变现导致工资群体性拖欠且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
根据该规定,使用欠薪应急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欠薪用人单位依法整顿或经审核资不抵债且无力支付员工工资;(二)经公安部门调查确认,欠薪用人单位投资者或经营者隐匿或逃逸;(三)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上且被欠薪数额人均在1000元以上;(四)员工确实无力维持生活或无法返乡。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劳动保障部门依照规定,在收到拨付批准3个工作日内,按员工实际工资数额予以垫付,一般不超过2个月工资标准。同时,劳动保障部门相应自动取得垫付资金的追偿权。
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仕楷说,此前该市已设立了500万元的欠薪应急资金,今年10月份以来,考虑到民间借贷风波的影响,于是将准备金提高至1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临时垫付所用,起到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城市形象的作用。
据了解,根据该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欠薪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欠薪用人单位投资者或经营者隐匿或逃逸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在7日内函告公安部门;对因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启用“欠薪应急资金”的,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在启用的同时,向欠薪企业发出追偿通知单,责令其在15日内偿还;逾期不偿还的,对该企业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其法人代表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拖欠不还的,要及时启动司法程序,由法院依法冻结企业账户,查封其资产或扣押、拍卖其资产进行偿还。
同时,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10月以来,我市各县(市、区)纷纷提高企业欠薪应急资金额度,全市总额度由此前的2702万元提高至5405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共垫付3262万元欠薪应急资金,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温州都市报记者 周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