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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春节前可领“大红包”
作者:仇惠栋 胡卉鸣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量:1136  来自:扬子晚报

     昨日,南京市政府宣布,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将筹集近1.77亿元资金慰问困难群众,将惠及50万人。预计慰问金于明年1月底前发放到位。

    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国夫介绍,1995年以来,南京市开始组织“两节”期间大规模走访慰问困难群体的工作,已经坚持了18年。2013年的慰问活动,比去年提高了部分困难群体的慰问标准。经初步统计,2013年的两节慰问活动全市拟筹集资金约17665.04万元(不含区县自行慰问的经费),比去年增加1723万元,增幅为10.8%。其中,市区(县)财政承担约12294万元,慈善捐款等其他渠道5371万元。此次走访慰问活动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民政系统、工会系统和残联系统。  

    A民政系统:

    低保户补助650-1400元

    南京市民政局节日期间将主要为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定救济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等5类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慰问,约18.1万人,10.87万户。市民政局巡视员鲍意华介绍,今年民政系统的慰问标准整体提高,局部维持原有水平。其中,低保对象的慰问标准总体上提高100元。60年代的老职工,孤儿,农村五保对象的慰问标准与去年持平。

    (一) 慰问城乡低保对象,合计5663万元

    1、原十区城镇低保户。共2.95万户,4.9万人,慰问1人户650元(去年550元),2人户1100元(去年900元),3人及以上户1400元(去年1100元),合计2723万元。

    2、农村及原五县城镇低保户。共4.2万户,7.1万人,慰问每户不低于700元(去年600元),合计2940万元。

    (原十区:鼓楼、玄武、白下、建邺、秦淮、下关、栖霞、雨花台、原浦口、原大厂   老五县:江宁、江浦、六合、高淳、溧水)

    (二) 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合计987万元

    1、原十城区每人补助不低于900元(去年800元),共0.51万人,合计459万元。

    2、原五县每人补助不低于800元(去年不低于700元),共0.66万人,合计528万元。

    (三) 慰问全市登记在册的农村五保老人9600人,每人补助700元,合计672万元。

    (四) 慰问特定救济对象,合计178.8万元

    1、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费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约1700人,每人600元,合计102万元。

    2、大屠杀幸存者,约240人,每人700元,合计16.8万元。

    3、孤儿,约1200人,每人500元。合计60万。

    (五) 慰问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约1.4万户,3.6万人,补助每人700-900元(去年600-800元),合计1120万元。

    B人社部门:

    大龄失业人员每人500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两节期间将针对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困难失业人员、困难离退休人员以及工伤人员发放3757.04万元慰问资金。具体发放细则如下:

    (一) 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慰问金合计1062万元。

    1、困难企业职工。对16个行业中关闭、歇业、破产等改制困难企业进入行业托管的困难职工,共1.2万名,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资金,每人800元。

    2、困难企业。主要是全停产或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低的市属困难企业,共20家,每家安排慰问金5万元。

    3、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家庭,主要是劳动关系仍然在原企业,尚未实现就业的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病残”等其他困难职工,共15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0元;困难大学生家庭,尚未实现就业或初次就业,家庭成员“重病残”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共5户,每户1000元。

    (二) 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慰问金合计1310万元。

    1、2013年1月,男性年满58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且按规定已连续6个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大龄失业人员,预计2.5万人,每人500元。

    2、2013年1月,按规定享受当月失业保险金人员中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癌症、尿毒症、肾移植等重病,且2012年当年在治疗期间内的特困家庭,预计60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0元。

(三) 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特困家庭、鳏寡孤独人员、百岁老人、老年公寓,慰问金合计1258.84万元。

    1、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家庭。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1)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因遭受较大灾祸,家庭特别困难的。(2)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医保范围内(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且生活特别困难的。(3)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主要是指家庭中有下岗、失业人员,影响正常生活的;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人员需供养子女的,子女去世早,退休人员需供养孙子女;医药费个人负担未达到1.5万元,但因长期生病生活困难的。预计9000户,每户1000元。

    2、企业鳏寡孤独离退休人员。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现无配偶、无子女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预计5000名,每人700元。

    3、百岁老人。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的百岁老人进行慰问,预计20人,每人1000元和慰问品一份。

    4、老年公寓(敬老院)。1家,慰问金2万元,并向在院退休人员及工作人员赠送慰问品一份。

    5、向每位被慰问对象发送明信片,预计1.4万张。

    (四)1-4级工伤人员、住院工伤人员,慰问金合计126.2万元。

    1、纳入南京市工伤基金支付的1-4级工伤人员(含到达退休年龄,从工伤保险转入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工伤人员),约1700人,每人700元。

    2、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山医院、市第一医院工伤康复中心、紫金医院住院的非1-4级工伤人员,共计120人,每人600元。

    C工会系统:

    特困职工每人800元

    南京市总工会将向特困职工、市级以上劳模、患有职业病职工等人员发放4671万元慰问资金。

    (一)慰问市总工会建立档案的特困职工3500人,每人800元,约280万元。

    (二)慰问全市5000名市级以上劳模(含困难劳模),其中,全国劳模每人1000元,省劳模每人500元,市劳模每人300元,共300万元。

    (三)实施“春暖计划”,慰问患重大疾病互助互济会员,750人,美元800元,共60万元。

    (四)慰问计划生育困难职工家庭,共250户,每户400元,共10万元。

    (五)慰问职业病职工(100人、每人500元)、血透职工(100人、每人500元)、安德门民工(100人、每人200元)、结对帮扶困难职工(40人,每人500元)、城市调查队困难职工(30人、每人600元,另2000元实物)、困难企业工会干部(50人、每人1000元),共计21万元。

    (六)全市各级工会送温暖,慰问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约4000万元。

    D残联系统:

    困难残疾人每户700元

    南京市领导走访慰问8户参加人家庭,每家慰问钱物1500元,合计1.2万元。

    全市残联系统普遍开展贫困残疾人的慰问活动,对全市城区6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每户发放慰问款700元,共计420万元。

    对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慰问由各郊区县自行研究解决。南京市残联将按照每郊区县8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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