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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国债业务维权管理办法 渠道透明畅通
作者:张珍  发布时间:2013-06-19  浏览量:1058  来自:山西晚报

  购买国债,你是否曾遇到过各种纠纷?你是否知道,购买国债如今也有维权渠道?今日,在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的国债维权宣传活动中,记者了解到,从6月1日起,我省已开始执行国债业务维权管理办法,此后山西消费者将有更多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国债维权的管理办法。

  此次办法中涉及的国债,主要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销或代销的储蓄类国债,包括在山西境内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其中,凭证式国债主要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及社会其他投资者发行的储蓄类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我国政府面向境内居民和个人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按照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相关要求,山西省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牵头、各储蓄国债承销机构共同参与成立了国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据相关人士介绍,之前,全省国债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并没有正式公开过,大部分与国债相关的问题都是直接由人行的相关分支机构受理的,投诉的并不多,此后,维权渠道将更加透明和畅通。

  1维权受理主要针对五种违规行为

  国债维权过程中,五大主要违规行为的维权,国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均可受理。

  针对国债宣传维权,受理的内容包括:发布虚假信息或公布未公开信息,以及国债政策与业务知识宣传不作为。

  针对国债发行与兑付维权,受理的内容包括:借发行国债名义揽储或变相揽储,在国债兑付中强迫客户转储;擅自跨系统委托销售、改变国债发行额度,超计划发行,预约销售,“惜售”,向特定投资者优先出售等违规行为;无故停办、缓办国债发行期内国债购买业务等。

  针对国债反假维权,受理的内容包括:储蓄类国债承 (代)销机构发现可疑债券后,未按国库券反假工作要求处理可疑债券,引起争议和纠纷。

  针对国债质押贷款维权,受理的内容包括:储蓄类国债承(代)销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质押贷款;跨行办理非本行发售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等。

  针对国债安全管理维权,受理的内容包括:内外勾结,为国债消费者违规操作提供便利;伪造债权账务记录,出具虚假债权托管证明,骗取银行贷款;不执行有关规定,私自泄露国债消费者账户秘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国债重要空白凭证未纳入本机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2国债消费纠纷可通过六种途径解决

  据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若国债消费者与储蓄类国债承(代)销机构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六种途径解决:与该储蓄类国债承(代)销机构协商解决;向该储蓄类国债承(代)销机构的上级机构投诉,由其上级机构处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该储蓄类国债承(代)销机构同级人民银行投诉;根据与该储蓄类国债承(代)销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向人民银行各大国债维权中心及山西省各银行国债业务维权中心的维权过程中,国债消费者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国债消费者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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