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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权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8  浏览量:1130  来自:金黔在线

    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全省各级工会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大督查行动。那么,为什么要集中开展这次行动?集中督查的内容有哪些?集中的重点是什么?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督查?……就这一系列问题,省总工会副主席程安11月5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在当前的形势下,全省工会为什么要集中开展这项活动?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和实现基础不断夯实,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日益彰显,职工群众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但是,经济社会领域中讲发展,不重视职工权利;讲利润,忽视、甚至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我国法治进程中,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由于实施监督不到位,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据省人社厅统计,今年1至9月,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共立案11501件,涉及劳动者13778人。这些案件中,往往都是由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维护和实现的缘故。这些劳动争议的发生,影响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影响了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

  刚结束不久的全国工会十六次代表大会对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团结动员亿万职工在实现中国梦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作了部署。贵州省总工会根据工会十六大的精神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劳动争议多发,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加强我省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广泛开展“全省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大督查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有关规定,履行好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在民主管理、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工会主动依法维护我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

  问:我们知道,这次集中督查从11月份开始,到明年2月份结束。那这次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集中督查,我们要求各级工会对所属地区、所属行业各类型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1、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2、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3、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4、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5、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情况;6、执行国家有关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处理规定的情况;7、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8、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规定的情况;9、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规定的情况;10、其它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问:这次集中督查行动以哪些行业为重点?

  答:这次集中督查行动,全省各级工会将围绕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企业等,针对当前职工队伍反映的突出问题、社会影响面广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定的落实情况,维护职工权益,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深入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检查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权益保障落实情况,督促未严格执行规定的企业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范各项措施,维护职工权益,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权,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监督检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确保职工劳动报酬权利。深入开展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的检查。做好各类企事业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的排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向被督促检查单位发出工资支付工会法律意见书,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紧密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两节”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三是督促检查新修订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确保劳动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规定得到实现。深入做好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督促检查,促进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抓好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规定的督促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整改,维护好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四是监督检查公共窗口行业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维护好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深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窗口服务行业监督检查职工、劳务派遣工、合同工等法定权益保障实现情况,做好包括出租车司机、保安等特定职工群体社会保险缴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和实现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问:这次集中督查行动,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

  答:这次集中督查行动,我们要求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对本单位行政执行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交上级地方或产业工会,上级工会有计划地深入到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单位督查。对基层工会反映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上级工会要主动与企事业行政沟通,督促依法整改。同时本级工会要将自查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职代会提案办理。省总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按照联系分工,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查指导。

  问:这次集中督查行动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为开展好这次行动,省总对各地各产业工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企业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深入企业、班组察看,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职工法定权益的保障实现工作。

  二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资源,共同推动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主动向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动同级党委、政府更加关心和重视职工队伍权益保障工作。主动向地方各级人大、政协汇报本地区职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实现情况,推动各级人大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列入执法检查计划,推动政协委员就职工权益实现情况视察调研提案建议,促进职工法定权益的保障实现。紧密配合同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组织的劳动保障法律专项检查工作。加强职工队伍权益实现状况的摸底调研,加强横向信息沟通和调处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案件,共同协调处理。

  三是加强职工维权服务平台建设,畅通职工维权投诉渠道。依托各级困难职工服务中心,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职工维权热线和法律援助工作。抓好日常领导带班接访,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尽可能保障广大职工群众随时通过12351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获得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四是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调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通过工会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及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五是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区、本产业的实际情况,切实组织开展好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将大督查活动与工会“六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督查指导基层不断完善工会维权机制,构建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沟通协商或出具整改建议书的方式督促整改。强调要通过开展大督查活动,深入调研和督查指导工作,为职工服务,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全省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现阶段贵州中国梦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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