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与土地改革、金融改革,是我国未来的改革重点,关系改革成败。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于国企改革的表述,正在被各界解读,一些解读偏离市场化的方向,向着产融结合、权力更大的方向疾驶。片面解读与反对改革混合,将使国企改革夭折。
11月25日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后不仅是民资,也允许外资控股国有企业。下午,澄清出炉,指媒体错会其意。笔者在“控股”的新闻下看到了如潮的反对意见。控股国企是敏感地带,稍不小心就会滑入国资流失的泥潭。
国资委研究者强调了混合所有制的另一面。11月22日,《人民日报》采访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后者表示,未来将允许更多国有经济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到2020年,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可以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也可以实行优先股、黄金股等形式。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楚序平表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具有显著的投资银行特征,主要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公司证券发行等业务。
另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进行的国资改革试点,创新之一可能就是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资流动平台。
显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仿效淡马锡,试图以市场化的运营提高效率,以国资管理与投资保障产权。
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就是为企业具体管理松绑,通过资本运作得到终端控制权、得到红利。让人担忧的是,如果体制不改,无形之手不仅伸进产业,还伸进资本运作,不仅充当产业资本家,还充当投行、定价者,国企改革会越改越糟,中国证券市场的公平会进一步倾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