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12月2日,安宁市法院执行局在8号审判庭集中发放案件执行款,向6名执行申请人发放了67738.4元的案件执行款。
据了解,熊某某、陶某某、李某某等6人原为云南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因公司长期拖欠其工资,6人于今年8月1日向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们的工资款共计67738.4元。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款。但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却没履行义务,熊某某等人向安宁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受理后,案宁市法院执行法官启动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只用了20多天的时间即将全部所欠工资执行到位,并于12月2日统一发放到了6位执行申请人手中。1位执行申请人在拿到执行款后兴奋地说:“多亏法官们办案快、又公道,我们再也不用在这大冷天里来回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