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于2012年12月底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但国道319线原乐至回澜收费站员工的安置补偿问题,至今未解决。”12月9日,有网友在四川日报网《问政四川》平台反映,“我们与单位因安置补偿问题发生争议后,提出的‘单位为我们补交住房公积金和缴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的滞纳金’两条信访诉求,获得市交通局、市信访局支持。但乐至县政府、县交通局拒不按复查、复核意见处理。”

四川日报网《问政四川》网页截图
12月20日,乐至县政府办公室就此作出回复称,全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截至2013年12月17日,该县4个收费站共107名员工,现已安置97名,剩余回澜收费站10名员工,因安置补偿问题与顺通公司(民营企业)发生争议,拒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县委、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次与顺通公司、收费站员工沟通协调,明确顺通公司是收费站人员安置主体,要求该公司对收费站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和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核意见执行,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乐至县政府办公室表示,若网友对安置补偿合同协议有异议,可到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