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在新城花园小区拆迁补偿的房子,由于开发公司倒闭,办不下来房证,市民王先生苦恼不已。
○房主:开发商倒闭办不成房证王先生原是我市五交化总公司的职工,单位分了他一套房子,虽然面积不大,还是个小平房,但自家人口少,也是单位的福利,住起来还是蛮舒心的。
后来五交化总公司破产了,王先生居住在大庆路22号的单位宿舍也被卖给新城开发公司。2000年,新城开发公司在这里开发了新城花园小区,并拆迁补偿给王先生一套18平米的小房子,7号楼2单元303室,一室一过道,新房子盖好了,他也领到了钥匙,但由于一些原因,开发公司没有给他们签拆迁补偿协议,也没有让他补交差价,只让交过一次押金。
王先生拿出一张破碎的收据,上面有新城开发公司的印章和会计的名字,收据显示300元。王先生说,当时开发公司让交押金,后来还没来得及退,开发公司就倒闭了,房证也没有办下来。目前,王先生手中只有该房的水电本。
王先生无奈地说,虽然房子目前是他在使用,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向外出租,但由于没房证,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10多年来,他不停地找过原单位及房产部门,但一直没能解决。王先生说,他们单位像自己一样情况的还有10多户。
○原单位破产办:
产权不是原单位的,无力解决
原徐州市五交化公总公司破产办的韩科长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王先生是他们单位的职工,大庆路22号的房子原单位分给王先生的。但那块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公司曾经收过王先生等人的押金,拆迁补偿给十几位职工新房。后来开发公司倒闭,老板跑路,王先生等人的房子就没办下来房证。
韩科长称,对于这件事情,他们帮助写证明找有关部门处理,但他们只是原破产单位,新城花园小区的房子产权也不是他们单位的,他们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
韩科长称,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任何手续,产权交易登记部门也不能给予办理,他建议王先生等人到法院起诉,产权交易登记部门会凭法院的判决书办理。但王先生咨询过法院和律师,因为开发商不存在了,没有诉讼主体,法院也不受理此案。
○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如果有判决书可以办房证
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的一位李先生称,买卖房屋登记,凭借购房协议和付款发票等手续办理。像王先生这种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他们无法办理,不过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书,他们可以凭判决书办理房产证。
○律师:
可起诉原股东要求办手续
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的刘茂通律师说,开发公司倒闭注销时,会进行债权债务清算。王先生这处房产如果因手续不全办不成房产证,说明原公司股东没有尽到责任,王先生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原公司股东并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可凭判决书,给王先生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