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基层心不悔 悉心发展促和谐
???记莱州清业法律服务所主任提瑞婷
提瑞婷,女,汉族,1973年3月生人,1992年11月参加工作。提瑞婷同志自2000年创办山东省第一家专事清算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莱州清业法律服务所以来,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带领全所人员共同奋斗,使法律服务所逐步走上了专业化、规模化的轨道,各项业务工作均列全市同行前列。个人担任法律顾问单位8家,2008年个人业务收入120余万元。该同志2006年荣获莱州市“三八”红旗手,同年被选为莱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2007年荣获烟台市“三八”红旗手, 2008年被选为烟台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同年被评为莱州市“五一”劳动模范。
提瑞婷同志1992参加工作后,一直是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在十二年前的一个偶然的案件中接触到了企业破产清算业务,从此开启了她在破产清算业务领域方面探索研究的大门。在别人眼里复杂、繁琐的清算业务却让她深切感受到了其中的挑战性,兴趣成为她乐此不疲、执着挚爱的最好理由。至此以后,提瑞婷在企业破产清算专业领域沉浸了十多年,成为该领域的专家,破产清算业务也逐渐成为莱州清业法律服务所的主营项目。
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面对的是各种利益交织融合,各种矛盾凸显爆发。在众多利益中,提瑞婷和她领导的团队在处理每一件破产案件中先考虑的是职工利益,在众多矛盾中,首先化解的是职工矛盾。作为弱势群体的职工,面临着下岗失业、欠发工资、生活困难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极易造成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给政府造成工作压力。作为清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操作者,代表的是政府部门的委托,实践着法律对职工利益的保障,履行着国家政策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因此,提瑞婷同志始终把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在维护稳定的前提下,围绕维护职工利益开展工作。
为职工解难,为政府分忧
首先,做好事先疏导预案,根据清算企业实际,结合资产债务状况,由劳动政策专家,依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同时召开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的会议,广泛宣传,听取意见,让职工真正认识到清算目的首先是安置职工,清算是兑现长期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各种劳动债权的有效途径,让职工对清算有盼头、有信心。其次,清算具体实施过程中,提瑞婷在她的团队中专门设有劳动政策、职工安置等工作组,由劳动政策专家做日常接待来访,耐心解答咨询,按照清算过程的进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告知清算进程,接受职工对清算工作的监督,善于发现矛盾苗头,及时研究化解,防患于未然。最后,真正落实到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清算企业大都存在着老职工无住房、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社会统筹保险等难题。例如,在莱州市电线厂解散清算案件中,莱州电线厂累计10年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每年都有群众因此发生的上访事件。对此,提瑞婷和她领导的团队接手该案件后积极做好职工说服化解工作,并想方设法帮助职工解决解决实际问题。在征询职工意见后,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拿出改造开发的可行性方案,充分利用原企业土地条件,创设性的采取“有偿划拨土地??落实安置资金??拨付职工购房”办法,使租住了一辈子平房的老职工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安居房。这种办法使划拨土地得到了充分有偿的利用,土地收益既上缴了财政,又增加了职工安置资金,成功化解莱州电线厂400多人的职工住房和拖欠的职工债权等问题。
据统计,到2009年底,提瑞婷和她的团队累计安置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达36200余人,落实安置职工债权2亿多元。充分将“为政府解忧、为企业解困、为职工解难、为社会和谐”的目标与着眼于全市稳定发展大局相结合,为探索和谐目标下的企业退出机制的建立,经济秩序的巩固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盘活企业资产 提高资源配置
提瑞婷承接的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意白丝金皮革有限公司、山东威海皮革公司、莱州电线厂、莱州塑料厂、工具集团总公司、德州禹城佳禾牧业有限公司等几十件企业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普通清算案件中,许多复杂的国家、企业、债权人、职工等各自的利益关系都需要同时在清算程序中一并解决。为此,她始终坚持“三公”原则与和解制度综合运用,真正担负起全面维护各方利益的正义公平要求,同时注重采用灵活的方式介入矛盾,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不断通过交流、沟通、和解理顺关系,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到2009年初为止,提瑞婷在她所主导实施的74件清算案件中,没有发生任何一利益主体质疑或投诉清算行为的问题,涉案企业约1000多件一审、二审诉讼,80%通过和解解决,没有发生因清算不公上诉或上访的问题,使当地企业信用环境进一步得到了优化。
在困难企业的现实面前,提瑞婷带领她的团队充分利用现有银行较为灵活的金融政策,良好的城市发展机遇,促进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为历史遗留多年的债务探索更多的清偿方式,以妥善解决各方的债务纠纷。另一方面将矛盾解决好的“干净产权”土地通过公开出让,最大限度地得到开发利用,推动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增加财政收益,提高政府的城市运营水平。
目前经她本人主持或参与实施清算的企业累计有74家,涉及帐面资产3.24亿元,债务11.84亿元,通过清算盘活资金约1.45亿元。同时还带来环境的亮化美化,土地收益增加,职工再就业等其他社会效益。
开拓实践求发展 巾帼女儿不输男
莱州法律服务所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用心打造专业法律服务品牌” 为目标,以此专心、专注、专业致力于企业清算破产、并购重组法律服务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企业化经营模式,将执业素质与公司的管理、营销素质相结合,创造职业团队效应。
在新破产法修订之际,提瑞婷凭借十多年在本企业领域中的专业优势参与了最高院新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讨论,与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四地同仁一起促进新法对破产清算机构法律地位的确立。同时积极组织“中国清算行业协会”的发起, 发挥在破产清算行业奠基石的作用.随着2007年6月新破产法的实施,提瑞婷将“定位高端市场,立足中级城市,启动基层资源”为区域市场发展理念,及时将成熟的破产管理的“莱州模式”在济南、烟台、威海试点推广,成功申报国家第一批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同时也在全省同时展开破产管理案件的受理,充分促进了各地域间的资产、资金、人脉、环境等流转中的优势互补,企业得到重组再生。
提瑞婷同志在十年的实践摸索中,法律、经济、管理、金融、政策等多学科的综合掌握与运用,为政府、银行、债权人、职工多层面的勤勉服务,让其具有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思考、积极实践,调查研究、献计献策的良好基础。而其倡导的法律服务所的“贡献、价值”文化让其在联系群众,依法参政议政中更多发挥出自己了解基层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为政府解忧、为企业解困、为职工解难、为社会和谐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