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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春天小区员工被无故解聘 拿不到补偿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6  浏览量:878  来自:大江网

    6月13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九江柴桑春天小区门口看到,30多位自称是新湖绿城物业服务公司保安岗位的员工在进行维权。“我们是柴桑春天小区的保安,现在被公司无故开除了,原来说好的补偿金现在又拿不到,这让我们怎么办?”一员工说。

  维权员工:遭公司单方面解雇,又拿不到补偿金

  正在进行维权的员工代表李跃金拿出了一张《离职证明》,说:“6月9日,我们保安队长说‘小区的保安业务全部外包了,6月15日正式进驻小区,满45岁的员工不再录用’。”这个消息让保安部的30多名员工觉得既意外又愤怒。“我们本来都是下岗职工,现在怎么办呢?公司要辞退我们,起码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啊,现在才提前几天时间。”李跃金激动地说。

  李跃金告诉记者,同事们在一起商量后决定:“既然要被辞退,就要拿补偿金。”

  6月11日,李跃金与同事们一起找到了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的负责人楼建强。“楼建强代表公司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关于对离职员工的补偿协议,协议里根据我们上班年限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补偿。”李跃金说,当场就有11个人领取了总额为20万元的补偿金,对其他的员工,楼建强说会在第二天把钱打到各自的银行卡上。

  “但是我们并没有按协议那样领到补偿金。”李跃金气愤地说。

  绿城公司:签《协议》属楼建强个人行为

  在九江柴桑春天社区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全权负责柴桑春天小区物业的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胡登峰。胡登峰告诉记者,楼建强与员工们所签订的协议是在非自主意愿下签订的,属无效协议。楼建强私自答应给员工补偿金,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他已被免职。

  对于胡登峰的说法,李跃金和同事们都不认同。杨登红告诉记者,他当时和李跃金及同事们一起去找了楼建强,在谈到补偿问题上,楼建强说‘即使公司不补偿,他个人也会补偿’。“但没想到,楼建强突然被停职了,然后就说我们的协议是无效的。”李跃金说。

  胡登峰说,当初想到将保安这一块的业务进行外包,也是想更好地为柴桑春天的小区业主服务,却没想到引起原有员工这么大的意见。“现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会将外包的保安公司撤出,重新安排原有的员工上岗。”胡登峰告诉记者。

  对于胡登峰的提议,李跃金、杨登红和同事们都表示不能接受。“当时说解雇就解雇,我们已经对公司失去信心了。现在我们就要求按照和楼建强签订的协议来支付补偿款。”对于员工们的要求,胡登峰表示不能接受。

  由于双方对于是否能够拿到补偿金,一直争执不下。在柴桑春天社区主任的建议下,双方约定在6月16日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在场的情况下,再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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