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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国企改革不能再“摸石头”了
作者:李长安  发布时间:2014-07-22  浏览量:1056  来自:企业观察报

    近期,国企改革措施纷纷出台,混合所有制成改革重中之重。不少地方一改革就提“摸石头”精神,让人感觉改革“前路漫长”,不知何日是成功之日。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不少改革一直在“摸石头”。30多年之后改革进入深水区,石头恐怕是摸不到了,还在水边上装模作样乱摸一气,有“懒政”的嫌疑。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路线图其实已非常清晰,所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邵宁说,之前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足够。那为何有人还要继续“摸石头”呢?

  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主导,因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所以过去“摸着石头过河”是必要的试错与审慎,改革的实践也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从上世纪80年代的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到90年代进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三年改革攻坚战,再到本世纪前十余年的股份制改造和股权分置制度改革,国企改革进程虽然艰难却也断断续续并未完全停止。十八大后,国企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略,应该说已初步进入了分类实施与逐步落实的阶段。

  因此,在深水区的国企改革攻坚不能还停留在摸石头过河的阶段,否则就可能淹死。笔者以为,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以及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现在已经到了“画好图纸造桥过河”的阶段,如此才能保证国企改革在统筹协调中与时俱进。

  实际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而不是“摸石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等多个方面的改革思路。

  与此同时,国资委也紧锣密鼓地制订与完善了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方案》、《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在内的五大改革方案。所有这些方案,都是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基础上形成的可以实施的方案。改革的蓝图都有了,路径都明确了,哪里还有“摸石头”的必要呢?既然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目标、路径和模式其实都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图像,那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就需要积极拿出改革的勇气,勇于承担改革的责任,将国企改革的各种政策落实到实处。

  当然,改革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问题与新情况,有时候还会产生很大的困惑与障碍,这也是不足为奇的。毕竟,改革深水区有深水区的情况。但有了过去二三十年对“水情”的熟悉与了解,再以“实际困难”为借口延误改革进程,恐怕就会坐失机遇了。

  所以,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路线图等要有深刻的体会和清醒的认识,对国有企业改革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绝不能“为混而混”、“一混了之”,要划清真改革和假改革的界限,要明白混合所有制是引进民营资本、让民营资本持有股权的混合而非国企之间互相持股的混合。

  此外,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还要明确改革的目的,是让所有者到位。在混合所有制中,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公平的市场地位,必须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任何歧视民营资本的做法,都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初衷相悖。

  因此,在此轮国企改革中,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更要真正懂得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要引进多少民营资本,国资的持股比例究竟应该多少,其决策权、管理权如何向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开放,都应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如此,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让国企焕发出新的活力,才能达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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