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国有资本,能够放下身段,让民间资本能够以完全懂事行为能力人的身份参与国企改革,而不是掏笔钱做个摆设。国企的基础只有与民企的活力交织在一起,才能形成更强的市场合力。
作者:谭浩俊
虽然国企改革的发令枪已经打响,国资委推出的“四项改革”措施也已经正式对外发布,6家央企获得了“四项改革”的试点权,地方国企改革的方案也在相继公布。但是,到底应当如何改,如何才能达到改革的目的,则仍处于摸索过程。
而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此轮国企改革一个十分显著的特点,就是建立混合所有制。亦即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建立,更好地激发国企的市场活力,更好地发挥国企的市场引领作用,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呢?建立了混合所有制的企业,是不是就一定能够实现效率最大化、市场活力最大化呢?显然,以什么样的方式建立混合所有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并不少,但是,并不是所有混合所有制企业都在效率和活力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甚至一些企业在建立了混合所有制以后,效率和活力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释放,反而更低了。结果,对目前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反而增添了许多担忧。其中,民间资本有没有话语权,是民间资本能否参与到国企改革中来的最大的障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建林就明确表示,没有控股权,就不会参与国企改革。
事实也是如此,民间资本所以对参与国企改革有顾虑,说到底,就是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话语权太强,地位过于强大。更多情况下,民间投资者都成了财务投资者,无法在企业股权结构中享受到平等主体的地位。在这样的状态下,民间投资者又怎么有信心参与到国企改革中来呢?
那么,为什么建立了混合所有制,却又不能按照混合所有制的要求,建立股权意义上股东关系呢?为什么国有资本会那么强势、那么居高临下呢?说白了,还是市场环境的影响,是国有资本不能容忍民间资本的独立存在、独立享受权利、独立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只是将其当作财务投资者,至多是股权投资者,而不是战略合作者。自然,就会对民间投资者参与国企改革的热情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对国企来说,要想得到民间投资者的认可,并参与到国企改革中来,“容”得下,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难题。只有“容”得下,才能“合”得来,最终才能“混”得好。如果连最基本的“容”得下都做不到,又何谈“合”得来、“混”得好呢?
按照媒体的报道,近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香港中国商会主席、香港经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经纬就公开表示,混合所有制的发展还是应该以国企控股为主。理由是,国企都个头太大,让民企控股,可能也控不动。
控不动,当然是一个方面的原因。但是,给不给控,则是对待改革的态度、对待民间资本的诚意。如果主观上就不愿让民间资本控股,就在民间资本的入口处设置了障碍。那么,有多少民间投资者愿意做这样的替死鬼呢?又有多少民间资本愿意冒没有话语权的风险呢?
其实,控不控股,也许真的不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方面,还在于容忍,亦即对民间资本的进入具有诚意、具有容纳之心。如果没有诚意、不能容纳,就算给民间资本控股,可能也与没有控股没有多大区别。象前些年的民用航空领域,许多民间投资者不就因为行业的垄断而陷入困境吗?甚至有的民间投资者还因此受了牢狱之灾。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就明确指出,国企民企只有“合”得来,才能“混”得好。笔者认为,“合”得来和“混”得好的前提,则是“容”得下,亦即国有资本能够“容”得下民间资本的进入,“容”得下民间资本的参股或控股,“容”得下民间投资者有平等的话语权。只有这样,民间资本的顾虑才能打消。
现在,国资委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展开,相关地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也已经出台。希望这些试点的企业和地区,能够在国企和民企的相互兼容、相互容纳方面能够多作些探讨。特别是国有资本,能够放下身段,让民间资本能够以完全懂事行为能力人的身份参与国企改革,而不是掏笔钱做个摆设。国企的基础只有与民企的活力交织在一起,才能形成更强的市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