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热情高涨。截至目前,已有十余个省级国资国企改革方案相继出炉,部分中央企业也启动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舆论层面,从去年12月至今年7月10日百度新闻检索到的相关国企改革新闻达到百万量级,相关探讨或争议不断。
综合已有的众多反馈看,国有企业陷入这样一种舆论困境--不赚钱则无法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壮大国有经济的目标,赚了钱又被指责损害了市场公平和效率。但不可否认,不管赚不赚钱,国企普遍享受着来自政府有形或无形的呵护,并存在不同程度的委托?代理关系失效。何况,来自国家的统计数据表明了国企的“效率低下”。
在今年1月底的一次官方论坛上,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玉廷说,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柱作用,这一点无可否认,但同时须看到,国企存在突出问题。他指出,当下突出问题有三:过于分散,各个领域无处不在;一股过大、机制不活、效率低下;管理体制落后。2012年国企净资产收益率仅为6%,而剔除前10名利润“大户”和政府补助后,这一数字降为2.59%。国企效率之低下,可见一斑。
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今年1~5月国企财务数据,也有分析人士计算称,央企的利润率是9.87%,而地方国企的利润率则差点,只有3.42%;如果将国企负债产生的利息计入,“央企所要承担的利息是大于其全年可能实现的利润的,也就是今年央企的利润率为负数!至于地方国企那就更是亏损厉害。”
基于此,去行政化与提升国企效率成为舆论寄予此轮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诉求之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改革成为中央明确的两个改革思路。还有不少舆论认为,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给非公资本提供成长空间。
官方口径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设计是,通过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进行分类,科学划定不同类别企业的所有权可混合的比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借助引入有活力的社会资本逐渐改造和完善原国企体制机制,让国资保值增值。辅助的手段还包括资产证券化、员工持股等,也是旨在促进股权多元化。
舆论普遍反映,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然而围绕非公资本和国有资本混合后的决策机制,效率与安全目标并太统一,存在较大争议。部分舆论,尤其一些大胆的网民跟帖从理论上指出了这样的悖论:若是按照上述逻辑发展,非公资本总量可能会大于公有制资本,造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变色”。如果说通过对分类保证公有制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此忧虑即可排除,如何分类及可混合比例成为此项改革的重要技术标准。而兹事体大,有待于决策层来明确。
目前看,不少地方虽然公布了地方版改革方案,但分类并不一致。更多的央企对于混合所有制的推进还仅限于制定方案阶段,在国资委的文件政策出台之前,很难有实质性动作。“表面上很热闹,实质行动尚未展开。这就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现状。”6月30日《财经》在《对症国企改革》报道如此评价。
不过,不少分析人士指出,“多数地方政府有大量债务,因此他们将名下资产套现的愿望比中央政府更迫切”。
另一条较受推崇的国资改革路径是借鉴新加坡淡马锡模式,通过政府?国资投资运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国资管理方式,进一步缩小政府对企业运营层面的干涉。上海版方案中已吸收了这一改革模式。不过,舆论同时强调,重要的是学习淡马锡模式政资分离、政企分离的实质,而不仅是模式本身。
国资国企改革整体尚处酝酿阶段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资和国企改革的要点:一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形成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后来的央企和地方国企改革思路均沿着此两个方向拓展和深化。
去年12月19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企改革已确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企管理体制改革两大重点,目前国资委正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抓紧修改深化国企改革意见,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发布。其中,深化国企管理体制改革包括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探索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办法等七项工作。
他还透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采取四种形式: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企和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可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企,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企,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国资不需要控制可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企,可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可全部退出。
据媒体报道,6月21日,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主持召开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了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方案、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方案、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工作方案。消息称,国资委将抓紧修改完善五大方案,尽早提交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由此看出,此轮改革的大规模实质启动可能要等到上述五大方案与《深化国企改革意见》正式实施之后。
据了解,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等一些央企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只是在一些业务板块层面,不涉及母公司的股权混合;上海、四川、重庆、湖南、江苏、甘肃、山西、江西等十余地方已公布本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其中上海早在2013年12月即已发布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方案。
尚需解决混合尺度争议
在张五常、张维迎、陈志斌等一批经济学家看来,“国企的主要困难是:使用不是自己的钱不会像使用自己的那样小心谨慎(被称为经济的黄金定律)”,同样国企也不可能建立有效公司治理,因而要提高效率,便需要私有化。其他委婉的类此表述还有“国企改革目标是消灭一股独大”。
但这样的改革逻辑不免要引起“变色”之虞,遭遇如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等另一学派义正词严的反对,其有力论据还有实实在在的“国资流失”的历史教训。但胡祖六回应,“在传统国有体制下,经营者缺乏责任心、积极性,导致司空见惯的惊人浪费和持续的低效率、低回报,还有层出不穷的腐败案件,难道就没有造成国有资产巨大的流失吗?”
他认为,只要国企改制重组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保持高度透明,适当监督,完全可以避免在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被纳为己有或者像俄罗斯发生的不幸结果。
另一位经济学家林毅夫则认为,国有企业的关键问题不在国有产权,而是国有企业都有政策性负担。如果剥离政策性负担,国企不一定经营不好。今年7月的第一个周末,在纪念经济学家杨小凯逝世十周年的讨论会上,他与张维迎辩论时再次表示,国企不一定非要私有化,如果非要私有化不可,宁愿让中小型企业去转型,大型国企还是应该坚持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的制度,以保证其所有权归属。
不过,在今年4月博鳌论坛期间,张维迎也坦承,“短期来讲作为一种过渡性措施是可以的。”经济学家厉以宁与国资委等政界人士则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看作一种制度创新,给予其更高的期待。厉以宁此前表示,各种发展方式、各种所有制都有它的优缺点,混合所有制能把各种所有制的优点集中起来。
然而,即使明确国企分类和混合形式,在混合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层面仍存在一些理论难点。比如,若混入资本实现控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主导作用,如何防止国资流失风险?若非公资本不能控股,如何重建其对国有资本的信任和参与改革积极性?众多舆论似乎对历史上民资被吞并的案例记忆颇为深刻。同时,部分分析人士还认为,基于现有的人事制度和政治风险考虑,代表国资大股东的政府官员选不出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这也是一些人不看好央企董事会选聘经理层和在中国推行淡马锡模式的主要担心。
另外,过去成功的改革实践也不能证明哪种混合理论是可复制的。据媒体报道,广东国企白天鹅宾馆私营实践被评价是成功的,但国企实行承包制产生问题的案例并不少;2008年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与重庆民企泽胜集团推出各占50%股份的合作模式,被誉为“国企与民企合作成功的典范”,能多大程度复制还有待商榷;今年中石化开放“钱景”好的油品零售业务,获得不少民资追捧,但国企拿出混合的业务并不总会是“肥肉”。国外同样也有私有化成功或失败的案例。
地方改革方案尚未现“破局奇招”
为进一步细化与推进上海国资改革20条,7月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将通过公司制改革、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三条途径,经过3~5年的推进,要基本完成上海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
尽管这份意见相对其他地方版改革方案收获更多的好评,为上海在国企改革方面继续“加分”,但也有评论指出,其仍然在理论上、认知上和运作能力等准备上存在一定的欠缺。例如权益如何划分?资本管理人是否有独立的决策能力?等等。
此前,《华夏时报》5月24日报道也评价称,虽然中央级的新一轮国企改革方案是“千呼万唤出不来”,但各地方的国企改革却早已呈燎原之势。记者粗略统计,从去年11月开始,已经有11个省市级政府正式通过了国企改革方案。但是总体看,这些方案都大同小异,主要以原则性规定为主。
如在混合所有制方面,大部分已公布方案的省市都给出了时间表和具体指标,如江西是5年内混合所有经济要占国资的70%;重庆规定3~5年三分之二国企将发展成混合所有制等等,而江苏方案仅规定,国有控股企业可适当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对国资股权和债权权益合并低于50%的企业,可以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管理,但无具体时间表。
在国企功能划分方面,有6个省级方案按照公共服务类、功能类、竞争类三个标准划分;四川方案仅划分为竞争性和功能性两种类型;江西方案独创了“一三三”模型;而山西、湖北未对国企性质作出区分。在资产证券化率目标上,也有5个省级提出明确比例目标,四川、山西、贵州、上海、江苏没作具体要求。
收益上缴比例方面,在去年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要求国有资本收益到2020年上缴比例要达到30%,而各省市方案基本遵循了这一要求,有的还要提前实现,如江西要求在2018年前,天津要求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但只有天津和上海规定了上缴收益充实社保的比例。
实际上,在今年3、4月份,随着几家央企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发争议,一批业内人士已经发出“混合所有制不是国企改革终极目标”、并非一“混”就灵的呼声。而目前看,地方版的改革方案仍以“混合比例”为权重指标,而对于更深层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求解,相关表述几乎一致,而且点到即止。
不过,也有两个改革亮点得到舆论好评,值得深入思考。一是山东版方案中提出的“同股同权”,另一个是对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目标的解读--国企不再是简单地追求“资产保值增值或企业利益最大化”,而是在更高的层面上谋求“百姓福利最大化”。这也是国企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本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认为,国企总体战线如何收缩,国有资本如何赚钱以及钱如何用,这才是国企改革真正要触及的命题。
二、专家与媒体评论
有关国企改革的评论众多,包括国企普遍效率低的原因与危害、国企改革的历史教训和成绩、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突破口等,仅摘录舆论反映比较集中的改革注意问题与改革措施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