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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最大建筑企业中城集团破产 主要原因分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9  浏览量:1177  来自:证券时报

  如果不是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如果不是互保出了问题,如果不是银行“断供”,中诚集团就绝对不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也不可能陷入破产境地。但是,这些方面的因素为何又会成为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呢?还有多少企业面临类似的问题和困局呢?

  温州最大建筑企业中城集团破产

  又一家民营建筑企业没能熬过房地产的冬天。温州最大建筑企业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城集团)即将破产重整。而在该公司网站新闻区内,拟挂牌新三板的消息还排在最前端。

  昨日,浙江产权交易所发布一条拍卖公告显示,受管理人委托,1月25日上午10时,将对中城集团100%股份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4216万元。

  据媒体报道,此次所拍卖的中城集团100%股权包括《股份转让合同》约定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中城集团设计分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的(管理权)和收益、依附于中城公司的依约定移交给受让方行使管理的事务及其他事务的权利义务。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温州唯一一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中城集团此次出售股权对一些建筑企业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股权拍卖公告也要求,竞买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作为温州最大建筑企业,这座城市处处都能看到中城集团的影子,温州新国光商住广场、中瑞?曼哈顿、华盟商务广场等标志性建筑都是其作品。除了从事建筑业以外,该集团还涉足房地产、酒店、建材等行业,并参与开发了杭州钱江国际时代广场等项目。

  中城集团官网显示,集团前身为温州市中城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本为3.068亿元,系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2010年度施工产值曾达39.01亿元,创利税2.7亿多元,在建工程合同值达148亿元,省外在建工程(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湖北、山东、江西、安徽、广东、河南、海南、福建等地)合同额55.6亿元。

  有分析人士指出,2011年爆发的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使不少民营企业受到联保、互保拖累,而去年房地产市场的整体低迷和银行“断供”是中城集团面临破产重整的主要原因。

  资料显示,2014年5月14日,温州瓯海法院就已裁定受理中城集团的重整申请,而对于重整理由,中城集团表示,“近年来,受经济大环境影响,银行断供,企业资金已无法周转,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已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据当时的申请书显示,中城集团账面资产总计10.6亿元,负债13.8亿元。

  在2014年12月22日中城集团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并确认了67位债权人申报的67笔债权及两笔劳动债权,共计3.8亿余元。目前,经法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已达17亿元,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债权仍有待进一步核实。

  温州最大建筑企业中城集团破产:银行断供

  如果退回到5年前,只要不是企业老板本人出现了问题,如赌博、炒期货等,一家建筑企业走向破产是难以想象的。然而,眼前的现实却无情地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

  据媒体报道,1月15日,浙江产权交易所发布拍卖公告,受管理人委托,1月25日上午10时,将对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4216万元。

  中城集团,曾经是温州最大的建筑企业,也曾经入选过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位列第242位,更是温州首家拟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然而,如今却不得不通过拍卖全部股权的方式进行重整。重整能否成功,则要看有没有接盘的企业。毕竟,已经裁定的17亿债权,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更何况,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债权。

  那么,这样一个曾经风光无限的企业,为什么会走到破产重整的境地呢?据企业介绍,主要是互保拖累、房地产低迷以及银行“断供”三个方面原因所致,特别是银行“断供”,它构成了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最主要原因。

  毫无疑问,企业所列举的三大原因,确实是中诚集团陷入困境的主要因素。如果不是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如果不是互保出了问题,如果不是银行“断供”,中诚集团就绝对不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也不可能陷入破产境地。但是,这些方面的因素为何又会成为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呢?还有多少企业面临类似的问题和困局呢?

  显然,企业所说的三大方面因素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包括中诚集团在内的建筑企业以及其他一些类似企业,从起步开始就没有很好地给自身定位,没有真正对市场进行过全面、深入、细致、科学的分析与研究,没有真正遵循市场规律。更多情况下,它受利益的驱动做出了一些冒险的行为。

  必须承认,在房地产市场兴旺的时候,确实让一部分人在一夜之间成为了富豪,成为了既得利益者。然而,这些人中的大多数纯粹是在搞投机冒险行为,他们往往是不考虑市场规律、不顾市场风险、不讲市场规则的。就像中诚集团一样,与其他企业形成那么多的互保,不就是因为只看到房地产市场的利益,而忽略了风险吗?不就是只体会到互保的好处,而感觉不到互保的危害吗?如果企业稍稍有一些市场风险意识、互保风险意识,就不可能盲目投资、盲目互保,不可能一味地进行负债经营、负债冒险投机。

  从这个角度分析,中诚集团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完全是自身条件不足、管理欠缺、投机意识过浓的结果,而不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和银行“断供”。想一想,如果银行不“断供”,损失就可能更多,风险也更大。而且,银行提供给中诚集团这么多贷款,本身已经违反了贷款的审慎原则,如果在中诚集团已经面临巨大困境的情况下,继续提供信贷支持,就是失职,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其实,像中诚集团这样因为市场变化而陷入困境、最终被迫破产或破产重整的企业,也不在少数。而最终表现,也无非都是银行“断供”和企业互保。为什么经济活动中会出现如此严重的互保现象呢?银行在向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过程中,对互保是采取怎样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呢?要知道,互保越多,贷款的安全性就越差,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也越大。更重要的,它还会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地区间金融风险。对这样的风险隐患,难道银行真的一点没有感觉吗?更重要的,企业间的互保现象,一般都发生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之间,实体企业相对较少。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银行在向开发企业与政府融资平台投放资金过程中,门槛和要求可能要比实体企业低得多,那么,这是否也是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之一呢?

  虽然说市场经济下,企业出现破产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像中诚集团这样的结局并不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一方面,企业自身过于追求眼前利益、投机意识过浓,是造成企业难以做长做久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银行在对企业支持时,也只考虑眼前利益、考虑一时的需要,从而在贷款标准和要求方面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也是造成企业最终走向破产的重要原因。只有企业和银行按市场规律办事,实体经济才能真正得到重视,才能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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