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体债权人协商一致,同意立即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4月23日,关于容县某福利厂破产清算一案,在容县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下,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债权后,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直接通过了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极大限度加快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及时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容县法院将破产审判工作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革发展的大局,严格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机制,有效运用法治方式补齐市场经济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短板,不断提升破产工作提质增效。据悉,该福利厂经营范围为缆车运输服务,并于2013年4月起已停业,因资不抵债,债务人向容县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经容县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审查后发现,该案资产已不足以安置职工,且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效用,依法指定了相关部门成立的清算组为管理人,通过容县法院和管理人协同推进下,全体债权人积极配合优先安置职工,确保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审理,自受理到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仅用时2个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情与温度。